你不见尸横着长白山,
血流着黑龙江。
这是中华民族的存亡!
再会吧!南洋!
再会吧!南洋!
我们要去争取一线光明的希望。
茶楼里的卖唱女唱起了这首《告别南洋》。
这首歌最近在电台里一直播放着,剧院里也在演,叶应澜初听就觉得心潮澎湃,这姑娘的歌声,又似乎撞击到了她心灵深处某个地方,有着某种无法言语的情绪,她跟着这位姑娘唱了起来。
其他人也是如此,无论是茶客或是女招待和男跑堂都跟着唱。
余嘉鸿眼睛发酸,上辈子他们一起唱着这首歌踏上了回国的路,为了去争取一线光明的希望。
歌声结束,余嘉鸿眼眶泛红,他低头看着陈二:“我不杀你是因为,我也是那只兔子。我们都是那只为了同类不被猎杀而要蹬腿踢狼的兔子,我们有四万万只兔子,哪怕只有一点力气,都要团结起来,把豺狼赶出去。”
姜先生带头喊:“为了共同的家园,为了祖国,团结起来,赶走豺狼!”
“团结起来,赶走豺狼!”
“……”
余嘉鸿跟陈二说:“你可以走了!”
陈二被同伴拉了起来,两人踉跄着往楼梯口走,陈二一脚踏空,拉着同伴滚了下去。
叶应澜和余嘉鸿与姜先生他们道别,带着郑安顺回车行。
郑安顺到底是少年郎,即便到了车上依旧热血澎湃:“姐夫,你真厉害!你真的会打枪吗?”
“这还有假?”余嘉鸿转头过去,看着稚嫩的郑安顺,这个时候他有什么都摆在脸上。
“我能不能学啊?”郑安顺小心翼翼地问。
“可以啊!有空,我教你们两个。”余嘉鸿说。
“两个?”郑安顺问。
余嘉鸿笑:“你和你应澜姐都要学。”
“我学打枪?”叶应澜有些不可思议。
“乱世,多学点保命的本事。”余嘉鸿说。
他说得也是,如果按照书里,自己要带队回国,这倒是必要技巧。
郑安顺兴奋地点头:“谢谢姐夫!”
车子已经到车行门口,郑安顺下车,他站在车下:“应澜姐、姐夫,再会!”
余嘉鸿跟他挥手,看着郑安顺的背影,他轻轻呼出一口气,得回去好好想想,怎么趁着这个机会把郑家这个毒瘤给除了,但是又得把郑安顺给摘出去。
叶应澜开车往前。
余嘉鸿在茶楼的那股子迫人的气势太强,他这样的人,怎么会顺从他阿公的恩义之说,接受一个强塞给他的妻子?
如果他不想要,他一定会有一万种办法来推掉,更何况这本来就不是他的责任。
“开车不要这么紧张,你开得已经很好了。”余嘉鸿伸手将她鬓边的碎发往后捋了一下。
他的这些小动作就是在不经意之间,抚过她的心间。她能很明白地感受到他对自己的喜欢,可这种喜欢来自哪里?婚前他们素未谋面,她只知道他名字,这个名字的含义就是余家长孙。
叶应澜不解,也没办法直接问他,随口应了他的话:“知道了。”
余嘉鸿看着前面状似无意地说:“跟郑安顺这个小子说话的时候,让他离得远一些。”
“嗯?”叶应澜不解,他这么聪明的人,会受陈二胡话的影响?
叶应澜又转念,看他刚才的反应,不像是在意啊?
她跟自己这么说,可能是自己要在车行长期工作了,而且接下去肯定是把筹赈会物资放在第一位,她和郑安顺接触最多,是怕外人闲言碎语对她的名声有影响?
“嗯!我以后注意,尽量跟他保持距离。纵然我把他当弟弟,也是男女有别吗?”叶应澜很诚恳地说道。
应澜这么回他,余嘉鸿却高兴不起来,自己两世为人,与心爱之人相处不过上辈子短短的两年,那时还有身份阻碍,无法表述自己的心意,实在没有多少经验。总感觉自己说那些话,让她以为自己是一个食古不化的封建老顽固。
还是得跟她澄清,他说:“应澜,倒也不必保持太大的距离,就拿他当弟弟。你只要记得……”
他怎么不说话了?她就是拿郑安顺当弟弟看的呀!
叶应澜问:“记得什么?”
“记得我容易吃醋。”余嘉鸿总算把话说出口了。
“啊?”他不是考虑名声,是真会吃醋?
叶应澜听见:“这有什么醋好吃的?”
“就吃干醋,知道就好了。”余嘉鸿说完侧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