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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(2 / 2)

“只要本子好,当配角我也无所谓。”沈连自我认知明确,就他目前的口碑,不接不拍,怎么好转?

至于男一号,没点儿基础打底,以后都是要遭人诟病的,虽然灵魂核心是那个顶流影帝,但境况不同,沈连还是信奉一步一脚印。

更重要的是,好剧本难得。

挂断胡凯岚的电话,沈连抱着笔记本坐在沙发上,认真翻看剧本。

两个故事都不错,一个是爱情题材,一个是社会题材。

其实无论从搭档演员还是ip来看,前者都更好一些,但不知为何,沈连就是被后者吸引了注意力。

《烈火》,讲的是主角跟他的混混朋友,从小城镇走向大城市的故事。

而沈连一旦接演,角色就是那个混混。

经济严重落后的偏远小镇,水电全通也才三年前的事,自建房高低不齐,游蛇一样在小镇屁大的地方盘旋错落。

从初中就辍学,整日骑着自行车找零工的小混混,十三岁就跟主角认识。

后来在主角的鼓励下去了大城市,不出意外,他立刻被城市的繁华迷了眼,走哪儿都是震惊跟歆羡,他没有主角那样聪明的头脑,却有一张昳丽漂亮的脸蛋,美得好似那片贫瘠之地全部的灵气,都凝聚在了这张脸上。

他看着主角一步步走向正轨,羡慕之余急于求成,然后在大老板的设计下,经历了一系列恶心绝望的事情。

他的生命猝不及防驶向另一条道路。

其实继续留下来也是可以的,有的是老板出钱,可他不愿意,城市这座钢铁巨兽下的黑暗令他恐惧,他终于意识到,自己什么都不是,他不属于这里,待着这里的每一天,都让他觉得困惑跟胆战心惊。

最后主角站在高楼上跟合作商握手道谢,脚下的车水马龙中,那个曾经怀揣梦想的少年背着来时的破旧帆布包,挤上公交,挤上绿皮火车,回到了他扎根的地方。

又一个清晨,他骑着那辆陈旧破烂的自行车,继续流窜于小镇街道。

“叮铃~”

车铃熟悉又脆响。

属于混混的篇幅并不多,他不是主角的对照组,更像是一种稍有闪光点,却又十分平庸的存在的缩影,祸难不知何时临头,他的归宿就是稳定跟安宁。

像是沉闷午后,一道干巴巴的叹息,风一吹,就不剩什么了。

可真的什么都不剩吗?

沈连发信息给胡凯岚。

【胡哥,我接烈火。】

好小子,胡凯岚惊讶之余又有点儿高兴,说不出为什么,就觉得沈连肯定行。

永远的大爹

《烈火》的导演姓赵,叫赵文书。

而赵文书能把本子拿给胡凯岚看,说白了就是瞧上了沈连那张脸。

精致到艳丽,很符合他心中“陆小开”一角。

原本有试戏这么一项,但赵文书意外接到了戴桐的电话。

“沈连,你就用吧,肯定有惊喜。”

戴桐是圈子里的老牌导演,眼光毒辣,他说能用,只要沈连点头,这个角色就算敲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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